6.使用白纸盒气泡装,也可以吸塑泡壳带电池包装,客户自定;
7.如果长时间不用,请取出电池,本产品亮度高,请别直接照射眼睛.
宁海县西店同梦电器厂“同梦”品牌光电产品售后服务标准
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同梦品牌产品,从现在起您将享受到宁海县西店同梦电器厂以客户为中心的全方位产品保修服务,我们将非常珍惜您对我们的选择。为确保您放心的使用同梦品牌产品,免除您的后顾之忧,宁海县西店同梦电器厂特制定此服务标准,向您做出以下服务承诺。本承诺适用于同梦品牌全线产品。
一、光电产品产品保修标准
·7天内保换期
同梦品牌光电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客户可选择更换新品或修理服务,要求更换时,所换产品应为返修产品同型号同规格的新品;如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停止时,则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产品。
·3个月免费保修
同梦品牌光电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保换期后,用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则享受同梦品牌3个月免费维修服务。保修范围为同梦品牌手电筒本身,即电池、包装及附件等除外。3个月免费保修时客户自行或通过货运公司将需免费保修产品送到我厂客服部门,一般是在收到货物后的7至10个工作日完成保修工作,保修后客户自行取回或由宁海县西店同梦电器厂客服部门代发货运,货运风险、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
说明:享受同梦品牌保修期的产品,以经销商盖章的有效保修卡为凭证并进行网络保修注册,若客户无法以上证明,则免除该产品同梦品牌3个月保修服务。
二、免除同梦品牌免费保修义务说明
请留意以下内容,对于因下列原因导致的产品故障,宁海县西店同梦电器厂不承担同梦品牌免费保修义务:
·手电筒的外观有刮花或损坏属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所有手电筒对接口螺纹处拧不上属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因运输造成的产品损坏(请与保险公司或物流公司联系解决);
·任何擅自拆装产品,改、扩配件和使用非我厂指定的配件,以及非正常使用所造成产品的任何损坏;
·客户擅自拆开配件所造成的配件损坏或产品故障;
·产品在非产品规定的电源工作环境下使用,引起的产品故障或部件损坏、烧环等;
三.宁海县西店同梦电器厂客服部门拥有对此服务标准中所有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售后服务热线:0574-66557517 13819953395 qq:1307148703 e-mail:nhtongmeng@163.com